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黄仙讨封,我告诉它要相信科学

第1410章 肉坦门主 shuhaige.net

  盛修竹高举长剑,像是一道无情的龙卷风,奔着萧暮下半身攻去。

   萧暮来不及多想,急忙避开了盛修竹这一击,只差半寸就让盛修竹得了手。

   刚刚从盛修竹的身上,萧暮感受到了深深的恐惧......对方是真想偷他的鸡啊!

   “唉......失败了。”盛修竹叹了口气:“但下次!本座一定会得手!”

   萧暮:“......”

   “狗盛子!你找打!”萧暮怒喝一声,奔着盛修竹杀去。

   这一刻萧暮的气息骤变,身上弥漫滔天的阴气,遮蔽了空中的明月繁星。

   盛修竹脸色大变,知道萧暮要动真格的了,直接使出了十剑齐飞的招式。

   这也是如今盛修竹的最强招式!

   然而在阴主萧暮的面前,盛修竹还远不是对手。

   庞大的阴气笼罩天地,将盛修竹吞没其中,除了盛修竹手中的飞剑,其他飞剑全部被黑暗吞噬。

   "砰砰啪"......

   “狗盛子!你不光想偷我肛!你还想偷我鸡!你个王八蛋!我踹死你!”

   “别......别踹脸!本座靠脸吃饭的!”

   “......”

   黑雾阴气之中,盛修竹被萧暮一顿拳打脚踢,根本没有还手之力。

   这也就是萧暮没杀心,不然盛修竹早就死了。

   黑龙口中喷出黑炎,将夺魂城城主几人死死压制,扭头望向黑雾,叹了口气:“狗盛子真傻。”

   张铁柱手持铜钧剑,一道道蕴含气运之力的剑罡呼啸,打的十几名邪道超凡狼狈不堪,灰头土脸。

   如果不是有血杀门门主在前面硬扛,他们早就溃不成军了。

   “我电!!”张铁柱动用龙虎山雷法,一道金雷轰在了血杀门门主的胸口。

   雷霆之力至刚至阳,可以克制一切邪门歪道,哪怕血杀门门主是红眼僵尸,一样被电的浑身抽搐。

   见到血杀门门主浑身抽搐,张铁柱大喜过望,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,铜钧剑奔着血杀门门主的双眼斩去。

   剑芒呼啸,血杀门门主想闭眼但根本来不及,直接被铜钧剑斩破了双眼。

   “嗷!!”血杀门门主口中发出痛苦的兽吼。

   张铁柱打算乘胜追击,但其他的邪道超凡已经杀至,为血杀门门主制造脱身的机会。

   与张铁柱交手,血杀门门主是主力,如果没有他的话,根本扛不住张铁柱的攻势。

   只是现在血杀门门主瞎了眼,他们失去了最强硬的肉坦。

   “哈哈哈......你们的死期到了!”张铁柱笑容猖狂,手持铜钧剑再次杀去。

   他必须要快速解决战斗,以免气运之力反噬到阳寿。

   十几名邪道超凡遭了殃,被张铁柱打的落花流水,狼狈不堪。

   血杀门门主捂着流血的眼睛,痛哭流涕的咆哮:“嗷!嗷!张铁柱!你个卑鄙小人!”

   张铁柱压根没去搭理血杀门门主,红眼僵尸难杀的很,哪怕对方站着让他杀,也得杀个几天几夜。

   张铁柱的目标是其他人,解决掉其他人,最后在解决血杀门门主。

   张铁柱的决定是对的,邪道的高手一个个丢盔弃甲,抱头鼠窜。

   见此一幕,夺魂城城主几人大怒。

   他们这次来杀张铁柱,原本是胜券在握,结果......

   萧暮和盛修竹单打独斗,简直就是明演他们。

   但碍于萧暮的实力,他们也不敢和萧暮翻脸,担心对方会突然倒戈。

   但谁也没想到,张铁柱会伤了血杀门门主的双眼,第一个打破了僵局。

   张铁柱的对手们,一个个四处逃窜,如果不是焚魂谷谷主、夺魂城城主几人在,这些人肯定逃命似的离开五道沟。

   焚魂谷谷主大吼一声:“你们别跑!别跑啊!”

   “该死!别跑!和他拼命!”夺魂城城主嘶吼。

   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,绝对要把握住。

   只是现在血杀门门主瞎了眼,失去最强肉盾,完全抵挡不住张铁柱的攻势啊!

   “啊!张铁柱!你个王八蛋捅我眼睛!卑鄙!”血杀门门主咆哮。

   闻言,夺魂城城主眼前一亮,大喊一声:“你们用血狂当盾牌!用他当盾牌!”

   血狂就是血杀门门主的名字。

   血狂:“??????”

   闻言,两名邪道超凡立马飞到血狂的身边,架起血狂的胳膊飞起。

   血狂爆发尸气,打算反抗,两名邪道超凡急声开口。

   “大人!自己人!”

   “别误伤!我们的目标是张铁柱!”

   闻言,血狂收敛了尸气,还没等他开口说什么,就感觉胸口被一道沉重的剑气击中。

   没错。

   这剑气正是张铁柱斩出的。

   “该死!你们真想用我当盾牌啊?噗......”血狂嘶声咆哮,他的话还没说完,又被一道剑气击中。

   张铁柱一剑剑劈出,都被血狂的肉身扛住。

   血狂恼羞成怒,恨得僵尸牙都快咬碎了。

   “滚开!别用我当挡箭牌!”血狂嘶吼,尸气爆发,打算轰退身边的两个王八蛋。

  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  

上一章 | 下一章
目录
设置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