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三国:与宏哥称兄道弟,再筑大汉

第126章 白马,定叫他有来无回

  这些人中,除了闵纯被他留在身边,任邺县县令,兼领功曹从事。

   其余人都被刘彦任命到各地当县令,毕竟相比于他们,那些原来的县令他是真的不熟。

   目光看向最后那个神色略显倨傲,身材高大,面容粗犷的男人,刘彦有些好奇起来。

   冀州有很多猛人,这也是袁绍为什么能坐拥北方四州的缘故。

   “不知汝是何人?为何一言不发啊?”

   刘彦看向此人,开口问道。

   “在下麹义,现为军司马,大人说我不发一言,我这人寡言少语,还望大人多多担待。”

   麹义拱了拱手,拽拽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容易心生不爽。

   一个军司马,你拽什么拽?

   怪不得后期为袁绍所不容,现在还是军司马,脾气就这么大,以后要是发达了,那还得了?

   【姓名】:麹义

   【性别】:男

   【年龄】:26

   【武力】:89(巅峰93)

   【统帅】:90(巅峰94)

   【智力】:65(巅峰71)

   【政治】:52(巅峰69)

   【附魔】:

   【特殊】:先登:统领士兵作战时,自身武力+2、统帅+2,麾下士卒士气增加且不易低落;

   破羌:与骑兵交战时,自身武力+2、统帅+2,若对方为胡人,武力额外+2。

   “老麹!”

   潘凤有些担忧的看了一眼麹义,小声在其耳边提醒了一声。

   “有能力的人,确实是该有些傲气。”

   “但,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,或许你很有能力,但仍有一些比你能耐大的人,选择比你更聪明的方式。”

   刘彦笑了笑,走到麹义身前,语气温和地说着。

   “将军说的是哪些人?”

   麹义看向刘彦,依旧是那副拽的二五八万一样的脸。

   看到麹义并没有理会潘凤的提醒,反而仍旧我行我素,刘彦不禁在心里笑了笑。

   他不是一个容不下人的人,相反,他认为有能力的人本就该有所傲气。

   刘彦也有自己的傲气,只不过很少对自己身边的人显露出来。

   他自己就是个典型的顺毛驴,你好说好商量的,我或许会惯着你,但你若是跟我不对付,也休想让我舔着脸去倒贴你。

   “对待有能力的人,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用超越他的能力征服他。”

   “我说的,对也不对?”

   刘彦神色渐渐冷了下来,对着麹义问道。

   “将军是想跟某比试一番?”

   麹义眸子一亮,反问道。

   “当然,我若胜了,拜我为主,为我鞍前马后。”

   刘彦一边说着,一边挽起袖子。

   “我若赢了呢?”

   麹义推至堂外,傲然而立。

   “赢?”

   “哼,那就等你赢了我再说!”

   刘彦冷哼一声,挥拳攻向麹义。

   以他的武力,区区一个麹义还敢在自己的面前妄谈能赢?

   拳风呼啸,看着越来越近的拳头,麹义立即侧身躲过,同时欺身靠近手肘撞向刘彦胸口。

   刘彦一拳落空立即变招,拳头如同锤子一般横扫,同时左手出掌去握麹义的手肘。

   麹义冷笑一声,手肘攻势不减,身形下蹲。

   “啊!”

   然而下一秒,麹义感觉自己的手肘被一股巨力捏住动弹不得,巨力让的他的手臂疼痛难耐,下意识地就发出一声痛呼。

   “服不服?”

   刘彦大手微微加了一点力气,痛的麹义龇牙咧嘴,蹲在地上。

   “不服!”

   麹义涨红着脸,强忍着手肘的痛意一拳攻向刘彦。

   下一秒,他的拳头又被刘彦握住。

   双手同时用力去捏,两股巨力顿时作用在麹义的拳头以及手肘之上。

   “啊~”

   “服了服了!”

   惊声痛呼,连连大喊。

   “我这人向来喜欢讲道理,可是这道理讲不通时,倒也很乐意展示一番拳脚。”

   刘彦说着,双手这么一推,将麹义推开。

   “麹义有眼不识泰山,从今日起,愿为主公鞍前马后,恳请主公莫要嫌弃。”

   麹义双手抱拳,躬身一摆,手臂因为疼痛竟然还在微微颤抖。

   【恭喜宿主招募麹义,奖励稀有附魔:白马,定叫他有来无回。】

   “鞍前马后就算了,我观你倒也有些勇力,我麾下都尉一职尚且空缺,好好为我练一支精兵出来。”

   刘彦满意的笑了笑,将麹义双臂托起。

   接触对方双手的瞬间,麹义明显身子有些发抖。

   看看给孩子吓得,这双臂可别留下什么后遗症。

   “主公!”

   “麹义何德何能...从今天开始,我麹义愿为主公效死,即是肝脑涂地,在所不惜!”

   麹义神情动容,声音颤抖的说道。

   自从黄巾平叛后,麹义就被落在了冀州。

   天可怜见,他特么是个凉州人啊!

   在冀州人生地不熟的,再加上为人高傲了一些,因此哪怕在黄巾平叛的时候立下了些许功劳,也仅仅是获封了一个军司马的小官。

  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

  

上一章 | 下一章
目录
设置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