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悬疑灵异 刑凶

第七百七十章 宋队之死

刑凶 刑木 2133 2024-05-30 16:19

  啥?宋队死了?这踏马不是在跟我开玩笑的吧!怎么可能啊!

   一种浑身上下的血『液』都在那一瞬间涌上了脑袋的感觉迎面而来。

   我感到有些浑身紧张,呼吸急促,头皮发麻,好一会才缓了过来。

   明明那么鲜活的一个人,明明自己才接触了没几天,怎么突然就..

   天哪!

   电话那头的张哥也估计是我惊吓过度了,继续说道:“我们现在都在第六人民医院呢,你赶紧过来看看吧。”

   “好。”

   挂了电话,看了一眼四周,这不扯淡呢吗,哪儿来的车!

   想了想,从这里到第六医院,好在也不是很远。

   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医院的三楼,还没等喘上一口气,就迎面撞见了正在从急救室往出推的宋队长,脸上还盖着白被单。

   “大夫,大夫他怎么样了啊!”

   我急切的拦住了一个白大褂。

   “对不起,患者安眠『药』服用过量,洗胃无效,已经宣告死亡,我们尽力了。”

   说着,还愧疚的朝着我们深深的鞠了一躬。

   众人也垂下了头,无精打采,十分难过的样子。

   我看了一眼四周,一个亲属没有,都是我们这些人。

   也是,宋队唯一血缘关系的妈妈已经不再了,只有我们了。

   气氛显得异常的压抑,我想说点什么,却是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。

   想抽跟烟解解闷,拿出烟的一瞬间才想起来医院是不可以抽烟的。

   安静了好久,我才走到张哥面前,缓缓开口问道:“张哥,宋队是怎么了?”

   张哥抬起头,十分疲倦的看看我,然后开口道:“吃安眠『药』,吃了一瓶子,死了。”

   我心里一惊。

   那是何等的绝望啊,下午看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。

   这时老头儿也发了话:“我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,就听见走廊尽头扑通一声。我好奇啊就过去看了一眼,等我去的时候,宋队已经……哎。怎么就这么想不开。”

   我坐了下来,此时,却是无声胜有声吧。

   宋队,你一定是太累了,睡吧。我想我会查出真相的。

   葬礼简单,一上午的功夫就处理的都完事了。气氛显得十分的死气沉沉。可是身为人民警察,现在还是需要把各种复杂的心情收一收,专心的处理案件了。

   我拿着自己昨天找到的手链和项链,又拿起宋队的照片比对了一番,果不其然,这项链正是宋队母亲的。

   “是,就算是你现在确定了,这个项链是宋队母亲的,那你又怎么能确定这个手链是田楚楚的?我们现在去抓人倒是可以,但是你也得先给我个方向啊!?”

   张哥皱着眉头在办公室走来走去。

   “我就说,你赶紧去问问宋队,你不去,这下可好,所有的线索一下子全都中断了,你说吧,要怎么办?”

   陈明也怒气不幸哀其不争的看着我,仿佛在责怪我昨天没第一时间去找宋队将一切问个清楚。

   我更是急得不行:“我来找宋队,他不在,打电话关机,我哪儿知道这哥哥想不开去了!还有,那个田楚楚啊**不离十了!”

   “这么笃定?”

   陈明问道。

   “是!昨天从单位出去之后我去吃了路边摊,然后认识了三个目击者,我还留下了其中一个电话,不信我现在就叫人过来录口供!”

   我着急的拿出手机,准备找出昨天自己存下的王小的电话,感觉因为太着急甚至两只手都在发抖。

   电话打通之后,那头的王小很显然还宿醉没有清醒的样子,含含糊糊的跟我说着话:“你你谁啊?”

   “王小,我啊!我小五,昨天咱们一起喝酒来着,想起来没!?”

   我笑嘻嘻的说道。

   “啊,小五啊,怎么了?”

   我想,我要是现在这么跟他说我是警察,找他来录口供,他断然是不敢来的,我现在需要撒个小谎了。

   “那啥,哥们,我这出了点事儿,进局子了,都在这呆半天了,警察说了得家属来捞我,我才能走,你看看你现在方便不?”

   “进局子了?进就进被,跟我啥关系,我睡觉呢别打电话了啊!昨天喝多了太困了。”

   说着那王小就要挂电话。

   我着急的阻拦着:“诶诶兄弟你别啊,昨天晚上请你们吃路边摊就特么花了我四百多,再加上我还给你们都送回去了,现在我出事了不救我?哎呀过来嘛,我今天还请你吃饭,怎么样?你说我一外地的……”

   我声音开始渐渐低沉,开始打亲情牌。

   那王小虽然嘴上不说,但是可以听得出来,已经坐起身来准备开始换衣服的样子。

   “哎哎哎,行了行了,等会吧,我跟我媳『妇』这就过去,你把地址告诉我吧,”

   我心里一喜:“啊,就在湖西路五号,来吧。”

   说罢我就挂了电话,然后开始掐时间。

   “行啊小五子,你这吃个饭都能碰上目击证人,可以可以!”

   张哥从打昨天宋队不在了到现在,就这么一次算是漏出了一丢丢的笑意.

  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  

上一章 | 下一章
目录
设置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