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抓鬼用保鲜膜,打鬼用巧克力

第114章 你是要成为出马仙的男人

  二十分钟后,检测口。

   李昂的手提箱安全无事的通过了检测口,而许由的背包却被拦了下来。

   “你背包里有什么东西?”

   工作人员看着许由,询问道。

   “东西?正常东西啊!”

   许由有些莫名其妙,他背包里的的东西很正常的好吧!

   “正常东西?拿出来看看!”

   “拿出来就拿出来!”

   许由当即拉开了拉链,露出了里面一个板砖和用胶带密封的香炉,其他的就是杂七杂八的东西。

   “不是,你管这些东西算正常?”

   工作人员看着那块板砖和小小的香炉,顿时眼角一抽。

   就没看见过如此奇葩的人!

   “不是,你怎么把清风道长供奉他祖师爷的香炉都给带出来了,搞点香灰就够了,你把整个端出来,有些过了吧!”

   看着那个香炉,李昂也是有些错愕。

   这个香炉是他带许由去清风观,看望清风道长时,清风道长向两人介绍的。

   是他经历七七四十九天,炮制出来的,上面不刻有驱鬼斩妖咒,还有供奉祖师爷剩下的香灰。

   久而久之就有了一些灵韵,比一般都法器还要强一些。

   用来砸鬼砸妖都是效果拔群,算是清风道长的大成之作。

   然后……

   然后就被许由给不知道什么时候顺走了。

   李昂都能想象得到,现在清风观外面,肯定竖起了一块公告牌。

   李昂、许由与狗不得入内!

   简直是造孽啊!

   面对香炉和板砖,工作人员也陷入了沉思。

   这种情况他没有遇见过,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。

   这时,许由又站了出来,一手板砖,一手香炉。

   对面前的工作人员,说道。

   “我作为一个干工地的随身携带一个板砖很合理吧!”

   闻言,工作人员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,工地干活的带一块板砖似乎也说得过去。

   旋即许由又将香炉放到了工作人员面前。

   “我是信道祖的,随身携带一个香炉,没事的时候去买两根香,给道主点两根抽一抽,很合理吧!”

   听到这话,工作人员还是点了点头。

   虽然感觉哪里有些怪怪的,但很合理啊,完全没有毛病!

   除了有些精神病以外,一切都很好!

   “得得得,你不用向我解释了,你们进入吧!”

   看了许由一眼,工作人员没好气的说道。

   板砖和香炉是可以带进去,没有含违禁品。

   要是管制刀具之类的危险物品肯定不行,而香烛之类的,易燃易爆物品肯定也不行。

   但板砖和香炉却不在此列。

   “嘿嘿,算你懂事,不然我投诉你!”

   说完,许由又将板砖和香炉装进了背包里。

   “你小子……”

   李昂无奈的摇了摇头,他觉得许由去重光精神病院,应该很容易融入进去。

   毕竟,就他现在的操作和那群病友无疑。

   “李哥你那些玩意为什么没有被扫出来?”

   许由疑惑的凑到李昂旁边,好奇的询问。

   他可是经常见李昂从手提箱里掏出奇奇怪怪的东西,就比如RPG那种大杀器。

   现在居然没检查出来,完全就不科学!

   “哦,差点忘了,李哥你的手提箱是四次元口袋,那没事了!”

   两人刚准备前往等候区,等待火车到来,就又听见了后面工作人员的声音。

   “慢着,把你背后的黑布解下来看看!”

   “搭火车需要这么麻烦吗?我是第一次搭火车,你可不要骗我!”

   一道很好听的声音响起,两人循声望去。

   发现与工作人员交流的是一个身着道袍的小姑娘,头上扎着一个道髻,约摸十六七岁的样子。

   “那啥,李哥,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去帮同事解围!”

   许由看着前面那个道姑,就感觉一股心跳加速的感觉,仿佛有只霸王龙在心里乱撞。

   李昂:(¬_¬)

   “你小子……见色起意?”

   “不是,李哥你怎么能说我见色起意呢?我分明就是一见钟情,再说了我们现在也算一个部门的,所以我算帮助同事!”

   许由据理力争,反抗到底,就是不承认自己见色起意。

   李昂一脸无语的看向他,没好气的说道。

   “所有有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,而且你还没有正式编制,就我带的一个临时工,不你连临时工都不算!”

   “额……”

   许由一时语塞。

   真的是见色起意吗?不至于吧,他可是纯爱战士!

   而且只要这次请保家仙成功,他也能算是一个圈内人士,未来同事也算同事!

   这样想着,许由就想要过去解围。

   而前面的工作人员却没有再阻拦那个道袍女孩,而是直接放行了。

   许由:???

   我裤子都脱了,你给我看这个?

   “傻了吧?”

   看着旁边有些傻眼的许由,李昂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。

   旋即他拍了拍许由的肩膀,安慰道。

  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  

上一章 | 下一章
目录
设置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