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人在海贼,开局获得空间果实

第665章 鬼脉诀

  同福镖局。

   此时官府还没到,或者收到信息但不敢管,毕竟里面的场景太过骇人了。

   满地都是尸体,血溅得到处都是,不过良垣与良又却在此地。

   林修远上前问道:“这怎么回事?”

   身旁的甲轩率先说道:“眼前的场景与虎啸堂如出一辙......”

   良垣指着一侧墙壁,说道:“如果没猜错,应该是灵徒所为,这是一桩仇杀!”

   “!!”林修远不由惊呼,“仇杀?这得多大的仇啊?”

   甲轩说道:“林大哥,你快看墙壁上的诗句,跟虎啸堂的一样!”

   就见墙上写着,“灵前风雨草木飘,主仆缘定奈何桥。无魂有怨十七载,尚飨恩仇一笔消。”

   这是一首藏头诗,每句诗的开头连在一起就是,“灵主无尚。”

   “十七载?”林修远不由嘀咕道。

   良垣一手摸着下巴,面色凝重的说道:“如果没猜错,这是一个拥有十七载的灵主!”

   良又问道:“这么说这个已故的亡灵与同福镖局一定有血海深仇了?”

   林修远看向甲轩,“这么说,虎啸堂与那个灵徒也有血海深仇?”

   良垣说道:“那是肯定的,区别就是她是唯一活下来的,而这里没有一个活下来的。”

   甲轩问道: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
   “没什么意思,毕竟信息太少了,还不能下结论。”良垣回道。

   林修远不由问道:“十七载的灵徒,其实力怎样?”

   “实力?”良垣回道:“眼下这个灵徒是我目前所知道的最厉害的灵徒,可以在瞬间杀死任何江湖高手。”

   “瞬间?这么厉害啊!”林修远惊叹。

   良又点头说道:“也只有咱们御灵团能控制住他了吧?”

   良垣回道:“如果是黑肱大师出手也许会有胜算。”

   “也许?等等啊。”林修远细想一番之前所了解的,随之问道:“这么说的话,那十七载的灵徒,至少有七重山的功力?”

   良垣回道:“纠正一下,是至少七重水以上。”

   林修远这才明了,对于灵徒而言,他们的内力与活人的不同,所以才这么定义。

   听完介绍后,甲轩满是不甘,“如此厉害的灵徒,我的仇该怎么报啊?”

   良又连忙说道:“还抱什么仇啊,我们快离开这里吧,这要是被那个灵徒撞上,我们就全都玩完了。”

   “等等。”林修远试探的问道:“对于这种不干净的东西,我们是不是去该请道士或者和尚来......”

   话没说完,几人就给了个白眼,如果有那么简单的话,还需要御灵团来做什么?

   “对了,那个百里登风呢?”林修远问道。

   良垣回道:“一大早就没看见他,眼下最重要的是将这里消息传达回去,让黑肱大师来定夺。”

   ............

   御灵团是一个庞大的组织,总部定在居英山,传递信息的速度非常快。

   御灵团的首领黑肱大师正在闭关,所以帮中的大事就由星鸣堂堂主伽谷、日盈堂堂主正熙以及月青堂堂主易莲共同商讨决定。

   当然了,这么大的帮派,里面能人辈出,有些人就不甘于自己一身本事却专门做好事而不留名于世。

   以伽谷为首的,就是这类人,碍于黑肱大师派系实力强大,所以只能隐忍。

   实际上他早就暗地里拉帮结派,坐等一个时机,将黑肱这些人拉下马。

   这次正好趁着黑肱闭关,而传说中的顶级功法“鬼脉诀”也出世,所以他的机会来了,正好布下棋子。

   这不,这次他收到了古阳城出没十七载的灵徒后,他瞒着另外两位堂主,称那只是十年内的灵徒。

   借此,他就派出一个是自己势力的,以及另外三个不是自己势力的去解决十七载的灵徒,达到排除异己的目的。

   安排完这些事情后,他本人就去往万雄帮。

   万雄帮号称天下第一大帮派,集结天下所有亡命之徒,行丧尽天良之事。

   归幽谷,正是万雄帮的大本营,宽阔平地四周围着山脉,正门的对面坐着一个体态极其庞大的人,他头上长着一撮碧绿的小草,正坐在一棵有些干枯的大树边,嘴里正嚼着东西。

   目测,即使他坐着,都已经有十米多高,至于身体的宽度,至少有五米多!

   他正是万雄帮的帮主,也是这个世界仅存下来的泰硕族族人,名叫余万雄。

   他后方的大树开口说道:“你再这样乱吃自己的手下,只怕以后再没人敢来投靠万雄帮了。”

   “哈哈哈哈哈......”

   余万雄将手中的骨头往一侧丢去,回道:“不会,来这的人都是避难的亡命之徒,我不收留他们,他们就会死,要我庇护他们总得让我吃饱吧?”

   “你也该吃点素了,瞧你胖成这样都动不了了。”大树说道。

   余万雄回道:“我们泰硕族人就是这个样,只要吃肉就会无休止的发胖,嗯!”

   突然间,余万雄脸色一凝,随之山谷中发出一道巨大的响屁声,卷起了狂风,将远处四周的树木吹的往一边倾斜。

  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

  

上一章 | 下一章
目录
设置
书架
书页
评论